| 曲靖市“家电下乡”运行情况通报(1月—10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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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11-05 09:02 文章来源:曲靖市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曲靖市家电下乡工作自2009年3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,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,经过市县 “家电下乡”工作领导小组及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的共同努力,工作进展顺利,效果明显。
一、运行的基本情况
截至10月31日,全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已备案720个,占全省备案数5682个的13%,分各县(市)区看,宣威市133个,会泽县115个,富源县86个,麒麟区75个,陆良县78个,罗平县83个,师宗县66个,沾益县51个,马龙县33个。
全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1132台,销售金额7644万元,占全省销售额65266万元的12%,销售额居全省第二。其中冰箱14969台,洗衣机15680台,彩电12086台,手机3737台,热水器2795台,计算机1109台,电磁炉531台,微波炉199台,空调26台。分各县(市)区看:陆良县10831台,金额1537万元;宣威9274台,金额1348万元;麒麟区7261台,金额1317万元;会泽县5857台,销售金额824万元;罗平县5154台,金额773万元;富源县4641台,金额662万元;师宗县3718台,金额528万元;沾益县2875台,金额429万元;马龙县1521台,金额226万元,
已获补贴的家电下乡产品39659台,补贴金额达810万元。其中陆良县8015台,宣威市6612台,麒麟区6050台,会泽县4287台,罗平县4616台,富源县3512台,师宗县2969台,沾益县2368台,马龙县1230台。
二、目前的工作进展
(一)加大了宣传力度。除了发放宣传册和通过电视台、广播电台、报纸等媒体宣传,还进一步拓宽渠道,通过学校,向学生进行政策的宣传,带动家电下乡政策进入千家万户。比如利用手机短信的方式通报家电下乡的情况,利用乡(镇)政府开会的时候向各村民小组长进行政策宣传,再由他们通过村里的广播把政策送到农民家里和田间地头。
(二)加大了销售网点监督管理。市商务局已经要求各县(市)区商务局对辖区内的销售网点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检查,对于违反《家电下乡操作细则》规定的网点限期整改,到期拒不改正的,取消其销售资格。对于无网点的偏远乡镇,积极与乡(镇)政府联系,寻找并动员具备条件的家电销售商进行网点备案。此外,定期和47户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进行沟通,鼓励他们联合销售商多举办一些家电下乡的宣传和促销活动。帮助销售网点协调购买销售发票,但按照《税法》规定,一般小规模纳税人,每月开具5000元以内的发票免征税,超过5000元以上的按3%的税率缴税,再加上家电下乡产品在招标过程中就压低了销售价,曲靖山区多,物流成本太高,因此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获利非常微薄,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不高。
(三)与财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,积极采取措施,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兑付。
一是关于不能分辨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,给身份鉴别带来困难的问题,采取更为便民的方法:由村委会和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,乡(镇)财政所都同样认可。
二是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兑现方式,改为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方式。
三、亟待解决的问题
(一)提高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资金标准。云南省属于西部欠发达边疆地区,少数民族聚居地,生产生活水平落后,农民人均收入偏低,建议我省将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资金标准由13%提高到20%-25%,才能有效发挥资金的作用,避免大量的补贴资金积压闲置,从而有效拉动内需。
(二)大力简化补贴兑付程序及购买相关配套措施。考虑应尽快制定简化补贴兑付程序的实施细则。一是积极完善信息系统解决部分老户口簿无户号,销售网点就无法备案的问题;二是以户口簿、身份证购买即可,不必增加附属条件。三是享受其他各项涉农补贴政策的农场人员,在家电下乡政策上,可以享受补贴。
(三)减轻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纳税负担。建议借鉴重庆市的经验,由税务部门印制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统一税务发票,按一般纳税人对待进行缴税或者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实行免税,提高乡镇农村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经营积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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